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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十五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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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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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在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应杰向大会报告了全市法院2015-2020年的工作,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报告全文7334字,简明扼要、语言凝练、文风质朴,但传递的信息量很大。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内容,现提炼出六年来全市法院工作的“十五大亮点”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的“十个新示范”,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亮点一:

化解纠纷能力持续提升

2015-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8.8万件,办结238.7万件,年均收、结案数均为前五年的2.1倍。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4年的194件上升到2020年的535件,分别是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2.4倍和1.5倍。市中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1.9万件,办结29.8万件,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亮点二:

公正司法水平稳步提高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全国首个《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明确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实行监督管理全程留痕。持续开展“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活动,一审判决案件、生效案件发改率分别降至3.3%和0.6‰,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8.4%。6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7件案件入选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经典百案,“华为诉美国IDC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司法质量和公信力稳步提高。



亮点三:

司法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全面建立“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中心,15项服务“一次办好”,99%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上线“一网通办”移动微法院平台,网上立案89.8万件,在线开庭1.4万件。疫情期间,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4个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先进单位和全省示范窗口。



亮点四:

民生司法保障日益强化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91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53件,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3566件,校园欺凌、“校园贷”犯罪32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全国首个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衔接平台,审结案件6.9万件,追回劳动报酬24亿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设立6个家事诉讼中心,实行专业化审判和柔性司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6万件。联合民政、妇联等单位,聘请家事调解员和专业社工350名,49%的家事纠纷调解撤诉。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72份,坚决遏制家庭暴力。建立离异家庭回访、未成年人观护等制度,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亮点五:

基本解决执行难率先实现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我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市中级法院制定全国首个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被纳入“国家智库报告”。在全国首创“鹰眼执行平台”,出台全国首个《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工作指引》。全面实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成交470亿元,溢价率258%。率先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依法对400家“执行不能”企业宣告破产。强化执行威慑,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8万人次,限制高消费44.2万人次,限制出境4187人次,罚款、拘留2338人,追究刑事责任124人。六年来,共办结执行案件85.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648亿元。市中级法院和罗湖法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和先进单位。



亮点六:

改革示范效应充分显现

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管、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地,执行工作改革得到王沪宁批示肯定,2项改革经验在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推广,审判团队建设、繁简分流改革、“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机制、院庭长办案配套机制、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特邀调解员分类管理、跨境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审判辅助事务二元分道等9项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入选数量全国第一。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版《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深圳法院卷。


亮点七:

保障疫情防控主动高效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精准有效开展司法应对。依法惩处涉疫情犯罪189件191人,妥善化解涉疫情纠纷3520件,1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全市法院563名干警主动到一线抗疫,2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到省法院表彰。福田法院廖泰琳法官滞留湖北期间,借来法袍,网上开庭35次,结案80件,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作了报道,被评为全市抗疫先进个人。



亮点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显著

坚持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21件1467人,陈永森、王小西、高杰等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及其“保护伞”均被从重惩处。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7.7亿元。



亮点九:

服务“双区”建设精准有力

出台服务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支持和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户深圳。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1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全国首个《域外法查明办法》,推动“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落户前海,适用国际公约和域外法办结案件102件。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120件。在全国首次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在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企业破产财产,在全省首次协助香港仲裁机构保全内地财产。



亮点十: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

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制定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等实施意见,“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工作保持全国领先。坚持平等保护,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审结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0388件,深发贸易公司权属案被评为全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合法经营的影响。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追究刑事责任76人,营造诚信诉讼环境。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万件,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234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7万件,裁定准予执行3.5万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出台全国首个地方党委《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039件。



亮点十一: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日益增强

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六年来,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万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聘请技术咨询专家,引入专家陪审员,解决侵权事实查明难题。依法适用诉讼禁令,作出全国首例专利侵权案件“先行判决+临时禁令”裁判,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出台全国首个惩罚性赔偿工作指引,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公正审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件1287件。首次确立中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费率的管辖权,率先对外国企业发出全球“禁诉令”,保障中国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亮点十二:

服务金融创新蹄疾步稳

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庭。六年来,共审结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0.8万件,标的额760亿元。依法严惩P2P平台集资诈骗犯罪356件。出台《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集中管辖深交所上市公司相关证券案件。出台全国首个《群体性证券纠纷程序指引》,“15233”工作体系被评为“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向全国推广经验。



亮点十三:

破产审判机制纵深发展

设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六年来,共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1876件,涉及债权1047亿元。首创破产案件快审模式,及时出清“僵尸企业”。首创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企业股权整体拍卖模式,134亿元破产财产重新投入市场。面向全球网上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首创“预重整”制度,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福昌电子等29家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推动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已受理个人破产申请10件,为诚信而不幸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最高人民法院2次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破产审判经验。



亮点十四:

环境审判机制创新发展

设立全省首个“三合一”环境资源法庭。市中级法院集中管辖东江流域五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污染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缴入市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账户。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6件,支持行政机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45件,妥善处理西丽湖、观澜河等水源治理案件,保护好深圳的绿水青山。



亮点十五:

队伍能力作风全面过硬

实施《深圳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13名法官获评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名法官获评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求法》和《法治宝安》杂志入选全国法院“百强期刊”。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35项,获全国、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奖41项,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4项,深圳十大优秀法学成果奖2项。全市法院105个集体、15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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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研究室

摄影:朱洪波

编辑:林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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